近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从会上获悉,为满足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租赁需求,住建部将研究制定现有住房改造后按间出租的条件以及人均居住面积的标准,单间最多居住人数等办法,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了我国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关情况。陆克华表示,为满足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租赁需求,我们考虑采取几点政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住建部考虑采取以下的政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1、新建中小户型为主的租赁住房。
2、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3、允许将现有住房按安全、舒适、便利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但是不得改变原有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等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所说的“按间出租”是指可以把房间改成若干小间的“群租房”吗?
我的天呐!
“群租”变成合法的了?
第三条通俗的讲,它等同于在国家层面,允许出租房“群租”了,但不是以前那种简单粗暴式的“群租”。
发布会上说,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改造成一间房间,单独出租使用,业内人士称“N+1”模式。
合租开启“N+1”模式
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还以上海的“N+1”举例,说明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改造成一间房,单独出租使用的模式。
而热播电视剧《欢乐颂》里就可以看到“N+1”模式。剧中三个女孩合租的一套住房,分为三个房间,每人承租一间,其中樊胜美租住的那间就是由客厅改造出来的,而且客厅隔出来的房间有明窗。这才是属于合法的“群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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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以往群租房随意隔断、存在安全隐患不一样的是,专业住房租赁机构表示,“N+1”模式对房屋改造后的指标有具体规定,新规对各种出租房违规行为,还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对于新规中允许出租房“打隔断”,未来还需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这一类行为的监管,确保房屋住用的消防安全。
众所周知,群租房存在各种隐患,一套正规的二居室,通常会被把客厅隔出来,弄成三居,而三居被隔成四居,五居;更有甚者,一个大户型的三居室被隔成六居,一百多平米的房子里,住着十多个人,就像一个大杂院。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省约有居住出租房274万户,大多位于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老旧小区,这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隐患严重,已成为火灾多发、高发领域。
因不合理的群租引发消防、治安、卫生、纠纷等一系列问题时有发生,居住出租房火灾形势严峻:2015年,浙江省发生6起较大亡人火灾,就有4起发生在居住出租房。
为了提高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浙江省地方标准《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基本要求》于2015年出台并实施。该标准对居住出租房的设置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
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
消防安全要求
居住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应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电动自行车宜集中放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配电线路和电器装置应满足用电安全要求。
出租房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一间居室不得出租给2户及以上住户居住。
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和设置木楼梯的建筑及居住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居住出租房所在的居室与公共走道宜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每一承租户应配备口罩、报警哨和手电筒等设施,并按照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
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多层居民自建房,应当在公共区域处设置逃生软梯。如不具备设置逃生软梯条件的,三层以上设有外窗的居室应当设置逃生绳。
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除厨房外,不得使用明火,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易燃可燃液体。 出租房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